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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托人买下虚拟货币平台,迅雷赔光了所有钱

imtoken安卓app 2024-01-26 05:10:34

受托人买下虚拟货币平台,迅雷赔光了所有钱

投资者起诉受托人要求偿还投资资金

□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赖俊群

受“你不管你的钱,你的钱不在乎你”的观点影响,一些市民加入了理财的行列,但也有一些人缺乏相应的理财知识,盲目理财,甚至接触陌生的领域。家住柳州的欧媛委托吕子梅代她在网上平台购买虚拟货币。平台爆炸后,损失惨重的欧源将吕子梅告上法庭,要求偿还投资。不久前,柳州市玉峰区人民法院就这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。

受托人购买虚拟货币

欧原和陆子美被别人介绍后虚拟货币没人买怎么办,陆子美告诉欧源:投资虚拟货币可以赚大钱,也可以赚快钱。欧媛感动,委托陆子美为她投资虚拟货币。2019年4月19日、5月20日、6月4日、6月21日,她分别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向陆子美转账7000元和7000元。7000元、34200元、30000元,一共78200元。

陆子美在网络平台上为欧媛注册了一个账号,并将自己的账号名、密码、交易密码告诉了欧媛。收到欧原转账后,吕子梅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、6月4日、6月20日通过他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为欧原购买了火币USDT和ETH虚拟货币,并将所有币转出。购买的虚拟货币存入欧源在线交易平台的钱包。

2019年5月18日和6月20日,卢子美分别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3992元和7157元转给欧元。

此后,该在线交易平台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关闭。

要求偿还投资资金

“陆子美有不当得利,应该把投资的钱还给我……” 欧媛认为,陆子美收到她的钱后,并没有转入网络平台的公众号,而是把钱留给了自己。有。陆子美分别于2019年5月18日、6月20日、7月16日、11月25日、12月9日归还了她3992元、7157元、1800元、5000元、8000元。2019年6月20日,莫景兰还了她2720代表吕子梅,共计28669元。卢子美还欠了剩余的49432元,没有退还。

于是,欧源将卢子美告至玉峰区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卢子美返还49432元并支付利息(以49432元为基础,按年利率6%计算,计算公式为: 2020 年 8 月 14 日)。直到本金还清)。

卢子美辩称,两人是委托代理关系,欧媛委托她帮忙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和购买虚拟产品,欧媛还获得了产品福利。欧原转给她的每一笔钱,她都存到了平台上欧原的钱包里,她并没有把欧原的钱当成自己的。整个过程中,她没有得到任何好处,没有不当得利,也没有归还的义务。

卢子美说:“虽然欧媛吃亏了,但整个过程我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。我自己的投资也损失了很多。欧媛委托我在一个网络平台上注册一个账户,让她购买虚拟货币。”法律后果应由欧源承担,无论欧源的投资是盈利还是亏损,均应由欧源承担。现欧源投资平台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关闭,导致其投资资金无法回来了虚拟货币没人买怎么办,损失自然也应该由她来承担,而不是让我退投资款。”

庭审中,陆子美承认了转移的事实。她解释说,2019年5月18日和6月20日的3992元和7157元的划转是欧元卖币所得。2019年7月16日转出的1800元,是为了她还欧媛的贷款。2019年11月25日和12月9日的5000元和8000元的转账,就是她借给欧媛的钱。她已经将欧远委托的卖币所得全部归还给了欧远。她没有从中得到任何好处,也没有向欧源扣钱,没有不当得利,也没有归还的义务。

无效委派不受保护

玉峰区法院认定,2017年9月4日,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其中指出: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非法出售代币,流通,向投资者募集所谓的比特币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,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。涉嫌非法销售代币票、非法发行证券,以及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、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。代币发行融资所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定补偿、强制等货币属性,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不能也不应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。自公告之日起,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币与代币、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,不得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,不得以代币或虚拟货币。虚拟货币提供定价、信息中介等服务。不得是代币或虚拟货币。虚拟货币提供定价、信息中介等服务。不得是代币或虚拟货币。虚拟货币提供定价、信息中介等服务。

玉峰区法院认为,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,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。USDT 和 ETH 币是一种在线虚拟货币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公告,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。,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不能也不应该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。公民投资和交易USDT、ETH币等非法物品属于人身自由,但不受法律保护。

玉峰区法院指出,欧源委托吕子美购买USDT和ETH币,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。本案应为委托合同纠纷。但欧元委托吕子美投资交易USDT、ETH币的行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。因此,欧原与吕子美之间的委托应当无效,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应由欧原承担。. 卢子妹虽然收到了欧原的78200元转账,她代欧原购买了USDT和ETH虚拟货币并开立了账户,但她已经将账户和交易密码告知了欧原。欧源购买了USDT和ETH虚拟货币账户,由欧源自己操作和管理。欧源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卢子美把钱当作自己的,也没有证据证明卢子美在购买虚拟货币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。欧元请求法院判令吕子梅返还49432元并支付利息,缺乏依据。

不久前,玉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驳回欧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目前,该判决已经生效。

(文中人名为化名)